保险公司:长城人寿保险发行日期:
保险类别:养老保险适用地区:
最低缴费金额:缴费期限: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65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缴费方式:1年、5年、10年、15年、20年保障期限:保障至88周岁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出生满30天-65周岁的人士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身故,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高度残疾,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自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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