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养老保险金:自领取日开始,每月给付保额的10%。养老金保证领取20年。
身故保险金:领取日之前身故,返还累计已交保费和利息(单利5%),合同终止;领取日之后身故,给付未领取的养老金,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领取日之前全残,返还累计已交保费和利息(单利5%),合同终止;领取日之后全残,给付未领取的养老金,合同终止
红利:养老领取日之前的红利,以累计生息的方式养老分配,并在身故、全残或首期养老金领取日时一次性分配;领取日之后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生命末期提前给付:若确诊为末期疾病且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者,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最高以保额的50%为限。
生命末期保费豁免:给付了生命末期保险金后,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合同可转换:合同生效2年后,可在每个保单的周年日,申请转换为规定的险种,转换后的保额须符合规定。
同时发生生命末期和全残,按全残给付;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后,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也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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