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金:每年给付1500元,可以一直领到88岁
2.满期金:88岁满期时,返还所交的保费,
作为高龄祝寿金。总计10万元
3.保障金:非意外身故金:100000元;意外身故金:150000元
重要提示:本计划主险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一诺千金履行合约,责任赔付感动客户
1月24日,对海岛居民李女士而言是个刻骨铭心的痛苦日子!
当天上午9:30分许,李女士驾驶摩托车载着年仅17周岁的儿子在家门口的村级公路上与临时停在道边正打开车门的轿车相撞,导致李女士的儿子受伤经抢救无效身故。
中年丧子,让一个曾经幸福的三口之家瞬间陷入悲痛之中。痛定思痛后,李女士忽然回忆起三个多月前在平安人寿大连分公司投保了“吉星盈瑞”保险产品1万元保额,具体投保信息是:2011年10月10日投保人李某(女,40岁)为儿子张某(男,1994年7月1日出生,投保时实际年龄为17周岁零三个月十天),身故受益人为投保人李某。
分公司在接到李女士的报案后迅速开启了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前往海岛所辖交警队走访了事故中队队长,经调查核实后明确本次意外事故属实。当时是由其母亲李某驾驶摩托车(李某有驾驶证、但是所驾摩托车未年检、事发时未喝酒)载着被保人张某快速行驶中与停在路边正打开车门的轿车相撞,导致被保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被保人身份属实,被保人无责任,投保人与被保人系亲生母子关系、投保人也是身故受益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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