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而言,无论企业年金在基金积累规模,还是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和替代率等方面都非常低,远远滞后于我国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与OECD(即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国家企业年金平均发展水平相去甚远。目前,OECD国家的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占GDP的比重平均为60%以上,而我国的这一指标还不到可怜的1%。
造成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原因很多,有制度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但笔者觉得,税收优惠政策不给力,尤其缺乏对个人缴费方面的税收激励机制,是导致企业年金制度萎靡不振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国年金税收政策采取“部分TEE”模式,即企业年金计划中企业缴费部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个人缴费部分纳入个人所得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没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模式。
由于我国企业年金采取的是个人账户制,个人缴费对年金增长影响重大。所以,要想调动个人缴费的积极性,笔者郑重建议,国家层面应尽快研究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的优惠政策,抓紧出台企业年金个人延期纳税的税收法律法规,以让企业年金早日成为养老资金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