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八年和十二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关爱年金保单生效起至被保险人七十四周岁,被保险人生存则给付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75周岁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身故保险金,保单生效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红利事项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附加功能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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