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满期保险金给付:
年满81周岁,返还实际缴纳的保费。
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1.一年内因病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已交保费-已领取的生存金;
2.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者一年后因病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费:
投保人60周岁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豁免以后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五、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期满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个人账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