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利益:
A、年年分红:按基本保额10万元作为基数,乘以当年的分红率,即为当年的分红。
(假设生命的分红利率以4%计算,实际可能会高于4%,大约维持在4%-7%之间,注意:
生命人寿公司的分红利率是不确定的)
例如:
第一年分红:100000*4%=4000元。
第二年分红:(100000+4000)*4%=4160元
第三年分红:(100000+4000+4160)*4%=4326.4元
第四年分红:(100000+4000+4160+4326.4)*4%=4499.456元
…………
此项分红,可以一直分到81岁合同期满为止。
此项分红利益,将直接追加到他的基本保额上。并最终将以终了红利分给受益人。
B、生存金领取:从保单生效之日起,只要被保险人健在,则每隔1年,被保险人就可以依他不断累积的保险金帐户的9%作为他的生活补助金,
例如:
2周岁时,可以领取的生存金:(100000+4000+4160)*9%=9734.4元
4周岁时,可以领取的生存金:(100000+4000+4160+4326.4+4499.456)*9%=10528.73元
…………
此项生活补助金可以领取到59周岁。
注意:当受益人领取生存金以后,保险金帐户金额维持不变,仍为原来的100%。
C、
养老金领取:当被保险人60周岁开始,就可以每个年度依他的已经不断累积的保险金帐户,每年领取10%作为他的基本养老金费用。此项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81周岁为止。
注意:当受益人领取养老金以后,保险金帐户金额维持不变,仍为原来的100%。
D、开户奖励:当投保人购买人此项富贵全能的保险后,在过了10天的保单生效日之后,即在第11天之后,即可以获得基本保额的9%作为开户的特别奖励。
开户奖励:100000*9%=9000元。此项奖励在保单生效之日起11天后可以领取。
E、当被保险人81周岁时,公司统一再给予保单的终了红利给受益人,同时保单期满终止。
F、如果被保险人81周岁之前身故,则公司将返还给受益人的金额为:
投保人所交纳的全部保费*105%+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1.万能金帐户“富贵全能”保险为客户投资提供了一个万能金账户。此金账户具有行业内首创的“理财一卡通”功能。当保单生效之日起,公司即为被保险人开立一个万能金帐户,以后受益人所领取的开户金奖励,生存金和养老金都可以放在这个全能金帐户内。万能金帐户内的资金,公司将以最低年保证利益2.5%计息。日日计息,月月复利。以实现二次增值的目的地。同时,用户也可以随时领取此万能金帐户内的资金,且公司不收取任何的手续费。但用户需保证万能金帐户内的资金最低不得低于500元整。
H、本保险作为主险,可以附加
重大疾病险,住院
医疗险,
意外险等附加险种。孩子最高还可享受主险两倍的附加重大疾病呵护,32种疾病保障全程解决孩子一生的后顾之忧。
I、本保险不需要体检,也不需要核保,用户投保年龄只需在0-55周岁即可以投保。同时本保险,公司不收取任何的初始费用和其它一切费用,例如风险保额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