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别权力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后处于生命末期,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4、保单分红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
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我们会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分红的具体情况。
5、保单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本合同终止,如果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