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不同于基本
养老保险,是一种自愿性的员工福利计划,因此企业年金方案较多地反映了企业与职工的需求及企业文化的特征,使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更好地配合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在确定企业年金缴费额度时应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职称、工龄、岗位、业绩等因素,体现企业年金的公平性和激励特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以下缴费方式:
1、企业效益与职工工龄确定法
将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保险挂钩并行,企业按个人储蓄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缴费,个人储蓄性保险由员工自愿参加,自主确定投保数额,参保员工个人投保额可以在企业缴费标准限额以上。这种做法,既坚持了自愿原则,又增强了员工个人的保障意识。
企业按月为职工缴费,缴费标准依据企业效益基数和员工工龄确定。计算公式为:
Y=A+BX
Y:企业月缴费额。企业缴费金额与个人储蓄保险金额的比例为1∶1。若个人自愿多缴,数额不限,但企业只按标准额予以缴纳。
A:缴费基数。根据企业效益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可上下浮动。
B:工龄系数。工作时间越长,系数越大。
X:职工工龄。
2、企业为职工单方缴费法
企业年金由工龄性补充年金和岗位性补充年金两部分构成,各占50%。工龄性补充年金按其工龄的长短,分为多个档次。根据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确定其应享受企业年金的数额。
比如,职工在本企业服务和服兵役连续工作年限15年以内(含15年)的,企业每月给本人投保2元,即本厂厂龄×2元;职工在本企业服务和服兵役连续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企业每月给本人投保3元,即本厂厂龄15年以内部分×2元+本厂厂龄15年以上部分×3元。
3、工资基值法
从职工职务、企业工龄、岗位、突出贡献奖励、照顾老龄补偿等因素方面,设计企业年金的分配标准。
企业年金月储存额=企业缴存+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