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以及因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保单分红
本合同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2.5.1年度分红
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
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分红水平并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前一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增加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本公司每年将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载明当次分红的相关信息,您也可以向本公司查询。
终了分红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与满期时的关爱年金和生存保险金一并给付。
如您与本公司约定有可选责任且生存至祝寿金约定领取日,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与祝寿金一并给付。
2.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身体全残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一并给付。
3.其他终了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