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60周岁之前身故,按全部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
2.生活品质津贴:每3年按基本保额的9%给付生活品质津贴,直至60周岁;
3.养老年金:61周岁起,每年按基本保额的9%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100周岁(以两者较早者为准)。若领取养老年金未满20年,则将领取不足20年部分的养老年金一次性给付受益人(养老年金也可约定选择按月领取方式)。
产品特色
三年一领取,生活有滋味;
保证二十年,退休无忧虑;
领至一百岁,晚年有尊严;
投保免体检,年金可转换;
保单可贷款,分红添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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