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险基本责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关爱年金
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给付。
2、生存保险金
①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②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3、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
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
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
二、主险可选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祝寿金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给付
2、祝寿金领取前身故、全残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
①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
②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祝寿金”的提前领取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生存领取日,变更后的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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