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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寿险保单贴现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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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国外代理人保单贴现业务的引入,最近几年在香港、台湾、广州等发达省市或地区出现了不少地下保单贴现组织。


  再看我国的情况: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使人们面临着支付庞大医疗费用的风险。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医疗质量的要求也提高了,那么遭遇意外时所需的现金也会更多,这种潜在的经济压力会使拥有寿险保单的人希望通过保单贴现换取现金。另外,目前我国已逐步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在社会福利保障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老年人的生活压力和保险缴费压力可能会迫使他们将保单贴现,以缓解经济困境。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据了解,目前只有平安、友邦操作一种类似保单贴现的业务,称之为“生命尊严提前支付”。即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可以在生前领取一半的身故保险金。它体现了保险的人性化关怀,但它是以被保险人身患绝症为条件的,仍然不同于美国的做法。主要的一点是,保险公司自身作为交易的对象而不是合同的第三方,因此在这样的交易中很难划分清楚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在没有中介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很难保持交易的公平性。目前在广东等地区,非正式的保单贴现市场已出现,这极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对被保人和投资人不利。因此,市场呼唤正规保单贴现市场的出现。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保单贴现在中国的发展是不可一蹴而就的,我们应从实际出发、有条不紊,做到高效有序,最大限度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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