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人不到的增员进度,实在堪忧!”一位保险公司营销主管在微博上这样感叹。
“增员难,增员难”,自去年以来,营销员“增员难”便成为诸保险公司从高层到营销主管的共同心声。
个险增长乏力
保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主要人身险公司普遍出现了个险渠道发展速度快于银保渠道的情况,对保费增量贡献大于银保渠道。个人代理业务占比43%,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个险渠道发展提速,一方面反映出保险公司对个险渠道的重视,也同时反映出诸公司在个险渠道的竞争加剧。从三大保险股6月表现来看,中国人寿6月份个险保费增长延续前两个月的疲弱走势,中国平安6月份个险新单则重新“负增长”,中国太保6月份代理人渠道的月度首年保费增速略有放缓。
营销员队伍增员难,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公司的个险保费收入带来了影响。
改革谋变
去年,中国人寿开始试点新“基本法”,试图通过改革,解决其个险营销员队伍数量下滑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三年来,中国人寿的营销员数量呈日趋减少之势。去年底中国人寿营销员人数已下降一成,从2009年的77万人,降至70余万人。中国平安营销员人数却增长了8.8%,中国太保营销员亦同比增长10.2%。
对于中国人寿营销员减少的态势,中国人寿总裁万峰曾表示,一是公司梳理营销员队伍,清理了一批低产能营销员所致,另一方面营销员佣金制度不合理导致增员困难,已成为业内共同面临的问题。
个险营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离不开“基本法”。所谓“基本法”,即保险代理人管理基本办法,决定着营销员队伍的管理控制体系和发展模式,不同的“基本法”,决定了保险公司营销员队伍的起点和质量。
自1997年出台第一版“基本法”至今,中国人寿已出台了九部“基本法”,从2000年版开始提倡全员增员。去年,中国人寿在11家分公司试点了新“基本法”,即2010年版。
与2009年版相比,2010年版变动不小。据一位中国人寿人士介绍,新“基本法”共分A、B、C、D四个版,设计成本水平各有一定差异。就主要内容来说,新“基本法”主要体现一个基础(即招募关系)、三个核心(即组织架构、提佣模式和裂变关系)、两个杠杆(即待遇和考核).
分析中国人寿新“基本法”可以发现,此次改革在很多方面与平安现行的“基本法”不无趋同之处:营销组织架构由原来的5级架构5级主管,改为与平安现行的3级架构9级主管,模式则由分级模式改为平安现在采取的独立团队模式。“我们也在吸收和学习平安比较先进的方面。”一位中国人寿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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