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应】“要退保,去找销售员(离职)个人”
“要退保,去找销售员(离职)个人。”为了解卢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人民人寿江都营业部的工作人员黄秋月如是告诉记者。黄秋月表示,在向客户介绍完产品的情况后,人民人寿销售人员会帮投保人填写相关信息,还将代填投保单上的亲笔抄录风险提示等语句。但签名,则由客户自己写。
客户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公司理应按约办理。但保险公司,为何要让投保人找业务员退保呢?就记者的疑惑,黄秋月解释说:“产品是她(业务员高女士)销售的。因为(卢女士)这个保单不是从银行走的,是个人直接销售。”因此,这就意味着,退保既不能找保险公司也不能找转账的银行。
帮卢女士办理保险业务的高女士已从人民人寿江都营业部离职。这就
意味着,保单退保既不能找保险公司,也不能找转账银行,那能不能找当时办理业务的销售人员协调解决此事呢?针对人民人寿江都营业部门的回应,高女士昨在接听记者电话时表示:“退保找我也没用,应该找保险公司。”
【律师披露】人民人寿违规销售银保产品“七宗罪”
退保怎么退,究竟该找谁办理?人民人寿江都营业部门在向存款市民推销银保产品时,是否存在错误销售或违规销售的情况?昨天,就卢女士反映的情况以及由其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我市资深保险法专家——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扬州分所高德立律师披露认为:“人民人寿违规销售银保产品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且违规范围至少超过‘七宗罪’以上。”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人寿在向卢女士销售银保产品时,主要存在7种违规行为。它分别为:投保人填写客户资料等信息,只能由销售人员指导进行填写,不能由其代填;银保产品不是人民币存款,它不能以较高利息等字样诱导客户购买;为确认保单销售的真实意愿,人民人寿应在10天犹豫期内进行电话回访,卢女士并没接受任何电话回访,保险公司也无法提供回访录音电话。
与此同时,为防范销售误导以及保险诈骗,保险销售人员未在售前,向客户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投保人声明(包括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等内容)理应由客户亲笔抄录,但卢女士保单上书写的投保单抄录风险提示等内容,却为销售人员代为抄录;出现违法销售银保产品纠纷时,保险公司应通过专有渠道积极处理,但人民人寿却在销售人员和客户之间玩起了“踢皮球”;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但从保单生效次日起至今(2010年6月25日-2011年6月25日),卢女士从未收到保单状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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