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人寿成立以来,我国的合资寿险公司发展迅速,逐步成为我国寿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机构数量上看,截至2010年底,外资已经先后在我国组建了27家合资寿险公司,占寿险市场上全部人身险公司数量的44%。一些成立较早的合资寿险公司已经在十几个省份设立了自己的分支机构,基本搭建起了健全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从市场规模上看,2010年底,合资寿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约506亿元,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4.8%,与2004年我国完全开放保险市场当年相比,保费收入增加了13倍,市场份额也增加了3.7个百分点。另外,合资寿险公司在成立之后不断推出新型产品,在运营模式上也不断变革,成为推动我国寿险市场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尽管合资寿险公司的市场地位日趋重要,然而,近两年来合资寿险公司却出现了普遍的股权更迭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合资寿险公司的原有股东或者退出合资协议,或者减持原有股权,造成了或大或小的经营振荡。另有一些合资寿险公司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生股权更迭,但是其股东计划变更股权的传闻却已经见诸报端。据统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在我国所组建的全部27家合资寿险公司中,包括安联大众、花旗人寿、中保康联等在内的12家合资寿险公司发生了股权更迭,变更比例超过40%。
总结这些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更迭信息,我们可以发现其具有如下四个特征。第一,大部分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更迭是股东的主动战略选择。除了花旗人寿、恒康天安、中保康联、太平洋安泰这4家公司是由于股东存在同业竞争问题而被迫变更股权之外,其余8家均是原股东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考虑而主动退出合资协议或者减持股权。第二,就退出合资协议的情形而言,中方股东退出的比例要比外方股东更高。在12家发生股权更迭的公司中,有7家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股东退出了合资协议,包括安联大众、广电日生、中保康联、中美大都会、瑞泰人寿、首创安泰、太平洋安泰,只有太平洋安泰和海尔纽约2家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退出了合资协议。第三,在发生股权更迭之后,不少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再是之前“50%∶50%”的简单模式,而是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比如,在中保康联和太平洋安泰的中方股东退出合资协议之后,新进入的中资银行系股东都拥有了超过50%的股权;金盛人寿的外方股东减持股权之后,公司还引入了新的投资者,并且中方股东获得了控股地位;恒康天安、光大永明、太平洋安泰在股权变更之后变身为中资寿险公司。第四,银行系积极地参股到合资寿险公司中来。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这四家银行获得政策批准正式投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股权,其中后三家银行还获得了合资寿险公司的控股权。
股权更迭不只是简单地改变了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它直接冲击着所有合资寿险公司中外股东的经营理念,从长期来看,它还影响着整个寿险行业的生态环境。
就股权更迭对中外股东经营理念的冲击而言,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股权更迭将促使中外股东重新审视投资中国寿险行业所带来的机遇和困难,并让他们更加理性和务实。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基于我国寿险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保险公司的供给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求等事实,合资寿险公司的中外股东对未来的发展基本都给予了很高的预期。但是实践证明,合资寿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股东不仅要有足够的耐心,而且还要有持续投资的财务实力。在经历此番股权变更之后,相信合资寿险公司的中外股东都会对投资中国寿险业有更为清醒的认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