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典表示,“面对2011年国内资本市场的持续动荡行情,新华人寿通过调整资产配置,执行以防御为主的投资策略,提升固定收益类资产比重,保持了投资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偿付能力充足率终过150%
偿付能力长期不足一直是新华人寿的“紧箍咒”。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和2009年末,新华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4%和36.19%,一度低于保监会监管要求。
为提高偿付能力,新华人寿于2010年底和2011年三季度先后向股东定向增发募集资金140亿元和发行50亿的次级债。而截至2011年三季末,受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整个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水平普降,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跌至86.58%。
去年12月中旬,新华人寿在沪港两地“A+H”同步上市,合计募集资金约120亿元人民币。康典表示,境内外成功上市为新华建立了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通过上市前股东增资和A+H发行上市,公司资本实力显着提升,改善了偿付能力。
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5.95%,刚刚达到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II类要求,康典指出,“此前在机构开设及投资渠道等方面的限制正在逐步解除。”
由于此前长期未能符合保监会规定的偿付能力额度要求,新华人寿一度无缘无担保企业债券、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未上市股权、不动产及境外投资等投资渠道。
随着上市后偿付能力的改善,新华人寿的投资渠道也得以拓宽,投资组合进一步多元化。今年2月,新华人寿公告称,董事会一次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境外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管理和设立密云养老项目公司等议案。
康典称,“由于资本市场不明朗带来的投资回报压力,不但会影响盈利水平,也会转化为对偿付能力的压力。”
事实上,为进一步提升偿付能力水平,此前2月,新华人寿曾公告称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5年期次级定期债务,以及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10年期债务融资工具,以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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