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寿险业发展面临的外部形势比较严峻,增长压力也较大,但同时也是寿险业消化前期高速增长带来的问题,认真总结寿险业发展经验、教训,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和结构调整的难得时机。在外部大环境难以改变的形势下,寿险业应着重从自身(包括市场主体和监管当局双方)查问题、找对策。要从更加注重寿险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出发,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用于夯实基础、调整结构方面,积极探索变挑战为机遇的措施办法,为寿险业重新回归快速健康发展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在监管上,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研究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资本补充机制。行业要持续稳健发展,必须有充足的资本做支撑。当前,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较为有限。除了自身积累的内生性融资外,外源性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股东注资、公开上市募集和发行次级债务。与次级债券的公开发行不同,次级债务属于私募发行,流动性差。融资渠道狭窄是保险行业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保监会已经启动了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第一,提高融资工具流动性。争取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所平台挂牌交易来增加次级债务的流动性,尽快推动次级债由私募走向公募,提高次级债募集和转让的流动性。第二,丰富融资工具。研究放开次级债券、可转债、混合债等资本补充金融工具的运用。第三,开拓离岸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明确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战略决策,探索和支持保险公司在香港开展人民币债权融资。
二是引导和推进寿险业结构调整。寿险业能否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寿险产品在功能上是否能够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体现其保障性和长期储蓄性;在回报上与类似金融产品相比是否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目前,寿险产品同质化问题十分严重。这种同质化,不仅体现在行业内部,寿险公司之间的产品缺乏差异性;还体现在行业外部,相当一部分寿险产品与银行储蓄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之间同样缺乏差异性,保障功能不足,短期回报也不具有优势。
要解决这个问题,提高寿险产品的竞争力,还是要准确定位,立足于发挥行业自身优势,推进现有产品和渠道等的结构调整。第一,要发挥寿险业在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方面的技术特长,大力发展保障性强、期限长的产品,使寿险产品体现出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差异,满足消费者真实的保险需求。第二,继续研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产品的合理定价,鼓励和支持产品、服务等创新。目前意外险、小额保险以及变额年金业务已经实现了放松费率监管,还将进一步研究放松对传统寿险、健康险、养老险的费率监管。第三,鼓励电销、网销等新型渠道发展。改革现有政策不适宜或滞后的地方,鼓励寿险公司开发适合于新渠道销售的专门产品,发挥新渠道借助电子化手段、经营成本低的特点和优势,促进渠道多元化、差异化,逐步降低行业对传统渠道的依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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