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瑞泰人寿与民生银行在北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宣布双方将在保险兼业代理、现金管理、电子商务、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并将进一步升级银保业务合作。
此次全面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开业近8年的瑞泰人寿进一步拓展业务渠道的重要成果,也是瑞泰人寿与民生银行在秉承既往良好合作传统的基础上开展更高层次的合作,双方合作即将步入一个新起点。
“瑞泰人寿与民生银行此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具有三个显着的特征。”瑞泰人寿董事长邵国勇在签约仪式上介绍说,第一,此次合作是强强联手的成果。民生银行是国内银行业的佼佼者,瑞泰人寿在保险领域尤其是高端保险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双方拥有广泛的合作领域;第二,此次合作是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期的战略合作。民生银行目前正处于实现“二次腾飞”的关键时期,瑞泰人寿在中方股东入主后,正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双方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第三,此次合作是一次符合“优势互补、互惠共赢”要求的合作,民生银行具有锐意进取的特性,瑞泰人寿正面临抢抓发展机遇的局势,双方业务的高度相似性和互补性,将使得银保合作内在的复合效应凭借此次战略合作关系得以充分发挥,双方将拥有良好的合作前景。
他进一步表示,以此次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契机,瑞泰人寿将进一步巩固合作基础,提升合作层次,深化合作领域,拓宽合作空间,同时希望借助民生银行雄厚的资金优势、客户优势、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将双方的战略合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在当前金融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如何充分把握银保业务飞速发展的战略机遇,运用新思路,采取新战略,实现新突破,谋求战略合作过程中的相互支持与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战略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双方合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是需要双方深入思考和共同面对的课题。”民生银行行长洪崎表示,未来民生银行与瑞泰人寿将以最大的热忱和努力落实好协议中的各项内容和工作,力争实现互惠双赢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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