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表的观察年度,取自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底保单期间内投保人的死亡率情况,观察数据参照1996年以来的历史数据涨价与否,要区别不同的产品来看,由于寿命延长,养老险价格可能会有所提高,而死亡险则可能降低。“但这并非绝对,各公司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
在距离国内首张生命表的出台整整10年后,历时两年编制的寿险新生命表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上周六(12日),中国保监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生命表专家论证会,《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下称“新生命表”)在会上获得一致通过。据介绍,新生命表将放开产品定价权。
数据来源扩大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人均预期寿命比过去有所提高,死亡率呈下降态势。因此,用了10年的现行生命表已不能反映当前的现实水平。中央财经大学精算学院院长李晓林表示,国际上的做法是,一般每隔10到12年,就会对生命表进行一次更新。
为此,2003年8月,在中国保监会的牵头下,组成由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精算处副处长丁昶、国民人寿(在筹)总精算师詹肇岚为主要负责人的新生命表编制小组,开始启动新生命表的编制工作。
与1995年7月出台的国内首张“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下称“老生命表”)不同的是,新生命表首次在全行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死亡率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而成,该表广泛参考调查了占全行业98%以上的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保险等六家保险公司的数据,其中中国人寿提供的数据达50%以上。而老生命表由当时的老人保承担编制工作,数据只源于其一家保险公司。
曾参与两张生命表编制工作的詹肇岚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谈到,新生命表的观察年度,取自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底保单期间内投保人的死亡率情况,观察数据参照1996年以来的历史数据。因此,从数据的完整性和数据来源多样化上,新生命表显然更加科学和合理。
据了解,与老生命表相比,新生命表中16~40岁年龄段人群的死亡率变化不大,而16岁以下人群和老年人的死亡率有所下降。
价格将有涨也有跌
对于新生命表启用将引发产品涨价的说法,詹肇岚不以为然:“对价格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保险责任,主要对以死亡为标的的保险产品影响较大,但对以生存为标的的保险产品的影响较小。”
李晓林也认为,涨价与否,要区别不同的产品来看,由于寿命延长,养老险价格可能会有所提高,而死亡险则可能降低。“但这并非绝对,各公司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
詹肇岚说,与老生命表不同的是,新生命表将采取新的使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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