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性质及展业特点,决定了外资采取捆绑式销售模式的可能性极大。外资企业也面临交强险数据统计和分析的科学性和公开性问题。借助于国外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外资企业如能提供较国内更加科学、有效的交强险数据,不仅有利于提高交强险市场相关数据信息正确性和透明度,也将推动保险业以透明化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金融业其他部门发展。
第三,是车险市场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业内人士明白,外资进入交强险的主要意图是进入商业车险市场。但与前期开放过程相比,国内市场对这次外资引进的反应相当平静,不仅普遍认为,外资公司的进入近几年不会给公司造成明显压力,而且认为车险市场不会有太大变化。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中资企业有充分准备。这次开放,不仅3000多亿保费规模的车险市场业已存在,而且中资企业在网点布局、人才储备、客户来源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二是前期开放显示,“狼”并不可怕。保监会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外资产险公司的总保费收入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仅1.06%、1.09%。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外资保险公司相对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为上,外资保险公司2010年的市场份额也分别仅为16.31%,17.94%,7.88%,8.23%。但交强险的对外开放,鲶鱼效应不可避免。而且车险理赔难现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2012年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召开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会议,提出三年明显改善理赔服务的行业目标。
加强监管是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但借助进一步对外开放,获得更好服务质量,也是一种重要途径。调研发现,车险市场出现的理赔难、手续繁等服务质量问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缺乏风险意识和保险常识。以下案例即为有力证据。假定在其他险种和保额、保费相同情况下,有两种方案供决择,一种方案是三责险保额为50万元,保费不打折,但可投保玻璃险;另一种方案是三责险保额为100万,保费享受优惠,且总保费低于第一种方案,但不能同时投保玻璃险。接受调研的消费者大部分消购买了第二种方案保险,问其原因,主要是保费优惠。事实上,低保费固然好,但合理满足保险需求更重要。50万保额的三责险在当前已属于较高保障水平,100万保额的三责险,绝对是一种高消费。笔者认为不应因价格优惠而盲目高消费,况且还涉及玻璃险投保。与此同时,接受调研的许多“投保人”,并非是车主本人。而现有条款规定,车主才能成为投保人,“客户告知书”上也注明投保人姓名是车主。但保险实务中,往往是家人所谓的“投保人”草率地代车主签字。根据合同约定,一旦出险,必须是车主投保人才有资格索赔,如委托别人办理,需要增加一相关证明和手续。但往往就是这些增加的证明和手续,让消费者产生手续繁、理赔难的印象。其实,签保险单时作一个受益人指定,即可由“投保人”全权代理一切事务。对外开放如一方面促进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培养成熟保险消费者。那么真正解决车险理赔难、手续繁问题也指日可待,车险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文章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