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还指出,针对引起消费者强烈抗议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今年3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第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但代女士连续两年在平安投保车损险时,都被按照以新车购置价投保,没有按折旧算。但条款中又单方面约定一旦出了事故,最多只赔代女士车辆的实际价值。通过专家的计算,两年中代女士分别白白购买了新车价7.2%和14.4%的保险金额,这是永远也无法兑现的不存在的车辆价值。
陷阱4:瞒天过海,人身保险塞进车险
代女士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查到自己的保单信息,发现平安的单据上多了一个价值85元的“驾意险”。记者查询了解到,全称为《平安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在保监会报批的类别为意外伤害保险,本身是一种单独的人身保险。和车险没有任何关系。保险专业律师张宏雷认为,平安保险通过备案信息造假,对上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对下欺诈消费者,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调查发现
“大龄车”投保屡屡遭拒绝
今年4月,车主张先生拔打电话想要投保平安车损险,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原来,平安保险称其不保八年以上的车。
潘浩称,保监会2004年2月份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某类车辆的保险业务,因此平安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八年以上的老旧车辆的行为,明确违反了保监会的监管规定。
央视记者在江苏对2011年我国财产险公司中,业务收入排名前十位的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针对一辆2000年7月购买的小汽车,五家保险公司同意对其承保车损险,其中包括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国寿财产、安邦保险和永安保险。太平洋保险表示可对此车承保,但不承保车龄在12年以上的车辆。其余四家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包括中国平安、大地保险、阳光保险和天安保险。(文章来源:财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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