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太太为孩子购买了某公司的终生寿险。按照保险计划描述,孩子60岁可领取退休养老金5万元,100岁时可领取期满贺岁金5万元。
点评: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为孩子购买终生寿险,为孩子未来的“养老钱”做打算,实在是一件太过“深谋远虑”的事情。尤其是在大人自己的养老金尚没有储备足够的情况下,考虑孩子的养老问题更加没什么必要。专家建议,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食其力了。此外,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父母现时的投入,数十年后,对孩子的“养老”还有多大帮助也是一大疑问。当然,如果看重终身寿险的“纪念意义”,父母在预算宽裕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作为辅助险种购买一些。
怪现状五:不知“豁免”为何物
案例:赵先生2003年为孩子购买了意外险、重大疾病险和教育金保险,每年向保险公司缴费5000元。2008年,赵先生因病去世,家庭收入锐减。赵太太不得已停掉了为孩子已经购买数年的保险。
点评:如果赵先生最初购买的是有保费豁免条款的保险,或是另外附加儿童保险费豁免险,出现这种情况,赵先生孩子的保险利益就不会受到影响。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当投保人发生身故或高残而无力续缴保费时,保险公司可以允许其免缴余下各期保险费,而被保险人继续享受保单所列明的保障。专家指出,“保费豁免”相当于为保险再加上一层保险,不论大人为自己投保还是为子女投保,均宜附加这一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豁免”的定义不完全一样。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均可以豁免;有的公司则规定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还有的公司规定疾病身故或者全残不在豁免范围之内。
怪现状六:只找熟人买保险
案例:王小姐在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前,王小姐碍于面子,购买了同学强力推荐的某款健康医疗险,年缴保费5000多元。去年5月,王小姐因病住院,花去1万元。王小姐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时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王小姐在单位报销了8000多元医药费后,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余下的不到2000元。王小姐发现,熟人推荐的保险原来并不适合自己。
点评:找熟人买保险并非不可,但前提是要跨过人情这道坎。据了解,向熟人卖保险已经成为保险代理人“成长”的必经之路。在保险公司的培训课程中,向熟人推销保险更被升华为“缘故法”。也有市民陷入误区,因为对陌生来访的保险代理人不信任,因此宁愿找熟人买保险。不过,买这样的人情保险要注意了解产品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每个阶段都会推出重点销售的险种,以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任务依次分解到每个营销员头上。这种情况下,熟人推荐的险种有可能并不合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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