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农险涉嫌违法,罚款80万并撤涉案高管
保监会公告显示,安华农险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未经批准投资股票,且造成严重损失;财务数据和偿付能力报告不真实;违规投资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未经核准推举董事履行董事长职责;向保监会报送虚假报告、文件和资料;以关联借款违规运用资金;费用支出不真实,存在虚假发票报销问题;虚增实收资本;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向保监会报告;法人治理缺失;业务管理不规范。
未经批准擅投股市安华农险高管遭撤职
保监会责令安华农险撤换董事吴术、董事郑万起以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郑克国;给予原董事长宗国富、董事刘志强、财务部经理刘慧萍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原总经理周建辉,并限期安华农险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一财经日报:安华农险十宗罪
在安华的“十宗罪”中,违规投资备受关注。2007年10月,在未取得保监会批准的股票投资资格情况下,安华委托其股东吉林名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购买另一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782256股,损失数额巨大。
安华旧案--涉嫌虚假赔案安华农业保险被开3张罚单
据2009年03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一笔虚假赔案,理赔的重要凭证和多处环节签字均系伪造,并报销虚假费用近5万元。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开出3张罚单,作出了总额14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人士进行了警告。
永安保险违法投资被罚20万元
保监会“罚单”显示,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永安产险违规购买11只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运用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及《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保监会决定对永安产险作出罚款20万元,限制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6个月的行政处罚。
永安旧案--919份鸳鸯保单涉案270万永安保险受罚
“鸳鸯保单”是指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机构在打印保单时,人为地将保单各联分开打印,保单的客户联、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等各联的内容不一致。“鸳鸯保单”对客户来说风险很大,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拒赔。永安财险山西分公司忻州营销服务部因在车险业务中出现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约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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