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被保险夫妻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先后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第三,在受益人申领保险金时,本公司提供如下选择权:1.如被保险人的子女为受益人且未满19周岁,则可以在其所得给付金额的限度内,转化为子女抚育年金:即期逐年领取生存年金直至其年满22周岁(或22周岁之前身故)时止,合同效力终止。2.如被保险人的配偶为受益人而且年满50周岁、未满70周岁,则可以在其所得给付金额的限度内,转化为配偶养老年金:即期逐年领取生存养老年金直至其身故,合同效力终止。
点评:尽管夫妻联名共保的产品从费率上来看有很大优势,却并非适合所有的人。
一般来说,以寿险形式投保的夫妻险由于只提供身故保障,保障上略有不足,更适合收入水平不高的工薪阶层,工薪阶层生活压力较大,更需要增加保险保障,这样的家庭可尝试夫妻联名共保+附加险的形式投保,可以降低保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联名共保合同一般规定,如果任何一个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合同将终止,另外一个被保险人的保障将缺失。如果经济条件较为宽裕,或对医疗和意外保障需求迫切,则应考虑单独购买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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