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伴随着有钱人越来越多,如何进行财富管理成为热点话题。近日,北京出现了个人购买超过亿元保额的寿险保单,借助寿险产品的特殊功能来实现财富传承。这主要依据寿险受益专属权的特性来将财富最终转给指定的受益人,除了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外,还可以规避追债、税负等问题。
目前,有钱人的财富被子女“败家”并不鲜见,曾经的富豪因债务所逼破产也时有发生,继承遗产而支付大笔税金也曾经发生过。事实上,此类问题均可通过寿险产品来实现财富传承。
据了解,寿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通常以指定受益人来完成保险合同约定。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很多人借助寿险来实现财富的传承。正如华人首富李嘉诚所言,“别人都说我很有钱,其实我真正拥有的财富,是给自己和家人买了足够的人寿保险”。
《保险法》就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合理利用寿险产品就会有效避免税款和债务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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