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各种不同的险种,保险可对人的生,老,病,死进行有效的保障。银行存款通常是一款多用,一旦发生一连串的风险?就会捉襟见肘。
由于保险的互助互济性,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可能会大大超过投保人所缴的保费。而银行储蓄,只能是本金与利息之和。
投保后必须按时缴纳保费,中途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因而含有一定的强制性质。银行储蓄完全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对于一些花钱没有计划的人,特别是年轻人,通过保险可以均衡一生的消费。
保险只要确定合理的费率,保障能力清楚而且能预见。银行存款虽然可以计算出本息之和,但这笔钱是否足以应付今后的风险,无法计算也无法预测。
“种豆得瓜”:人寿保险意义所在
对个人来说,投保人寿保险是获得对未知风险的保障,可以使其在受到意想不到的损害时,本人或家庭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确保家庭经济的安定;亦可作为一种储蓄和投资工具,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保险金额和其它报酬。可以说不论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需要人寿保险。假如你在年轻时挤出一部分金钱购买适当的人寿保险,那就会“种下一棵小树,收获一片绿荫。”
1、人寿保险使老有所养
中国社会制度的转型,使传统的完全依赖国家、单位的养老制度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对职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揽"已成为过去,人们已意识到真正保障自己将来生活的只能是自己。所以人们在年轻时早准备早投入,年老时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从而渡过一个"夕阳无限好"的晚年。投保养老保险可以说既是老人为子女分担一份忧愁,也是晚辈献给长辈的一片孝心。
2、人寿保险使病有所医
俗话说,"食五谷,得百病",尤其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趋激烈,小病小灾的,人们还可以抵抗过去,一旦大病临头,许多人纵使债台高筑,家徒四壁,也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有的家道富殷,也会因一场大病,耗尽积蓄。据《上海保险》97年第6期登载,在对上海市民的一次社会调查中发现, 医疗与养老是寿险市场的最大需求,而在这二者之间,医疗保险的比例又占主要地位,因为现在许多寿险险种中,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不能单独承保,只能作为主险后面的附加险投保。于是,市民为了得到一份附加险,就顺便买了份主险。可见人们已意识到投保寿险,可以使自己病有所医,康复有望。
3、人寿保险使幼有所依
"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孩子",这种观念使中国父母对子女有更多的经济义务,父辈与子女的经济联系往往持续到子女就业婚嫁、生育之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小型的核心家庭增多,子女从教育费用到婚嫁费用,负担很沉重,如果家庭收入水平都不高,承担这些费用将是很困难的。所以许多适合少儿的险种无疑为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父母送去了及时雨。
4、人寿保险有利于自身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人只要有一个工作单位,那么便大树底下好乘凉,生、老、病、残、死等人身风险都可以依靠单位来解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能转变,尤其是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个人日益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只要有合适的商业保险做后盾,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许多人就可以义无返顾地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把握每一个可以发展自己才能的机会,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
5、人寿保险是一种投资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购买寿险、股票、债券、国库券、商品房等也成为人们将货币保值增值的选择。人寿保险费一般有三部分组成:意外事故保险费,疾病死亡保险费和增值保险费。前两者保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疾病等事故高残或身故而造成的损失,可以看成一种消费;增值部分保费作用主要在于能按照保单预定利率增值,满足收益人的养老、升学等需求,具有投资功能。我国保险市场的人寿保险险种,功能齐全,大部分属于综合性险种,从风险性、保障性、可靠性和收益性角度来考虑,具有投资功能。而且参加个人保险还将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免税等,与其它投资手段相比,这一点也是相当优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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