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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险资质 财险寿险各占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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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监会近日公示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包括中国人寿等17家人身险公司和人保财险等17家产险公司。

  资质受限高门槛

  并非所有险企都有机会分羹“大病医保”。由于入围门槛所限,当前130多家保险公司中,仅有不足三成获得大病医保资质。而让人意外的是,人保寿险、长城保险、合众人寿等一些保费排名靠前的险企此次也未进入首批名单。此外,在华的外资险企也无一入围。

  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开办大病保险的险企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三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总公司必须满足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且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等多项条件。

  合众人寿、长城保险、幸福人寿、昆仑健康险四家公司正是因偿付能力不足而无缘首批名单。近期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显示,截至2012年末,这四家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依次为132.02%、103.34%、48.06%和32.68%,均低于150%的标准,已被责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其中幸福人寿还被责令自3月20日起停止开设新业务。人保寿险也因偿付能力充足率问题止步门外。

  不同于一些大的险企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外资险企分支机构主要在城市,组织设置的局限性令其无法满足《办法》中关于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服务的要求,因而遗憾与大病医保失之交臂。

  据悉,只有列入资质名单的保险公司才可以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但由于大病医保经营过程中仍有很多难以把控的风险,受制于实际情况,并非所有上榜险企都能够真正参与其中,并从中获利。而伴随着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再次参加大病保险投标,“大病保险”市场也必将迎来再次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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