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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通过保险规避遗产税是社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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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迟迟未开征的税种引发了人们的种种猜想,也让越来越多的有钱人开始尝试通过大额人寿保险未雨绸缪。专家认为,富人通过保险规避遗产税是社会损失。

  1950年,《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就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但并未落实。在此之后,我国多次提及遗产税的问题,但一直没能真正落实。

  1994年,我国进行税制改革,遗产税再次被列入方案,不过依然没能开征。

  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逐步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调节过高税收,完善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

  2004年,《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没有通过。

  从2012年至今,有关遗产税的讨论越来越多。2012年11月底,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思平在第十届中国改革论坛上发言,透露深圳市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十大改革思路,其最后一条就是调节高收入,“如果国家要搞试点,深圳可以试点遗产税”。

  3个月之后,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今年3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报告,称中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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