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跟团旅游为例,按照有关规定,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公司保障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可以承担起对游客的赔付责任,而不论旅行社自身资金实力如何。
但是,保险公司赔付需要一个前提,就是旅行社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注意的是,旅行社责任险设有每次事故总体赔偿限额,可能导致对每位游客个人的赔偿额度非常有限。而如果我们投保了旅游意外险,只要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还是个人原因,都可以获得赔偿,有的公司还可以提供国际紧急救援等多样化的附加保障和服务。
再如我们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如果承运人(客运公司、铁路公司、航空公司等)投保了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承运人依法应承担的旅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补偿。如我们经常乘坐的航空飞机,航空公司通常投保了旅客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分担其对旅客可能的赔偿责任。而航意险则由旅客自愿选择购买,以很小的支出,获得至少4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
从上面例子可以看出,两个险种保障的内容并不相同,多数情况下,仅有责任保险是不够的;并且,由于目前国内企业、个人投保责任险的意识不强,如果没有责任险,很可能出现致害方无力赔偿的情况。因此,有了意外险和责任险,才是对我们的双重保障。
最后提醒消费者,如果您经常出行,可以考虑购买一年期及以上期限、保障较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定期寿险,可省去频繁购买短期险带来的麻烦,价格上也更加划算。(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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