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对保险服务业发展目标明确。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要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7月初,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7月10日,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契机,努力开创保险业发展新局面。
而早在今年年初,项俊波就表示,正与国务院沟通,争取促成国务院发布《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最快将于今年7月出台。对比2006年版有“国十条”之称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被业内称为新版“国十条”。这是时隔8年,国务院以“顶层设计”的形式,明确保险行业在经济社会中地位,将极大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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