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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代签名需谨慎 或许带来理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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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业内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新《保险法》规定对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虽然没有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但只要能证明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的事实,那么该保险合同同样有效。
  为防刁难需谨慎

  保险专家特别提醒,不少客户在投保有身故赔偿约定的寿险合同时往往忽视了“代签名”问题,以为这与被保险人无关,其实不然。虽然新《保险法》加强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但为了避免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公司“刁难”,客户在投保此类寿险合同时最好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以证明其知情。如果已经投保的寿险合同上存在“代签名”情况,投保人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补充被保险人亲笔签名这一手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保险代理人为了拉保单而未向投保人完全告知关键事项,让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字的情况很常见,这却可能给投保人带来理赔风险。而且,保险公司往往在客户投保时对“代签名”问题不仔细把关,在客户理赔时却“做文章”,所以客户投保对“代签名”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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