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功用之合理避税――凡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给付可不计入遗产总额
我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是法定受益人。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与前述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虽然都是将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遗产,需缴纳遗产税,并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无须缴纳遗产税,也无须偿还被保险人所欠债务。
案例:
10岁的张某的父母有1000万资产,由于担心到时要缴纳庞大的遗产税,于是张某的父母就想把财产在生前转移给张某。
方案一:可在子女未成年的时候,以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同时子女为受益人的方式,投保人寿的生存保险。这样,满期给付保险金归于子女,即为子女自有财产。
方案二:可投保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而子女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这样,在父母万一意外身故后,子女可以得到保险金,以这笔款项作为缴纳遗产税的资金来源他们
就不必为应付遗产税而不得不考虑出售房产或其他固定资产了。
2、保险功用之合理避税――保险给付可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待遇
功用二:保全资产(财产私有化)
1.债权债务活动中,对人寿保险不得提出代位权求偿,使财产私有化。
2.进行遗产分割时,保全不宜分割的遗产。
功用三:创造现金
A死亡给付――以小钱预留免税的巨额现金财产
B保单借款――盘活资金,提供快捷的融资方式????
保单借款的好处:
1、可以满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让手上的“死”保单变成“活钱”。
2、保单借款手续简单,当天即获得资金。
3、保单贷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样能够参与分红。
4、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万一到期不还,不会追究债务责任。
一般贷款是指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两者签订协议,约定债务人到期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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