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总监支撑家庭经济
今年35岁的张先生在上海某外资企业担任部门总监,月收入3万元,32岁的太太是某小学教师,月收入5000元。两人育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今年6岁,9月即将上小学。
现在,一家三口住在120多平方米的市中心房屋中,另有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中环附近用于出租,月收入3000元。
在花销方面,张太太做过比较详细的记录,月基本开支一般为4000元,包括了水电煤、饮食等方面,儿子的教育开支需要2000元,主要是早教班和艺术类课程。至于人情开支、旅行费、服装费、养车费等花销,张太太统统会在年初做个预留,一般至少需要7万元,这与张先生的年终奖金基本相当。
积极参与金融投资
张先生夫妇有着不错的投资积极性,两人的月结余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股票、基金、理财产品以及实物黄金。其中,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比较大,每年会投入15万~20万元,理财产品一般会投入5万元,实物黄金同样会投入5万元。剩余部分会留存为银行存款,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张先生一家的股票市值已有30万元,基金市值30万元,理财产品约12万元,实物黄金储备约15万元,加上两处房产、自驾车(上海牌照)以及银行存款,家庭总资产已经突破了600万元。
没有保险,心不踏实
不过,尽管家庭财富实现了一定累积,但张先生的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现在儿子年龄还小,才刚刚开始读书,以后我们打算送他出国留学,肯定需要不少储备,这十几年里可经不起什么大‘风浪’啊。”因为没有保险保障,张先生有些担忧,万一他和太太突然收入中断,靠家里的积蓄可能“啃”不了几年,更别谈送儿子出国留学了。因此,他认为当务之急是完善家庭保障,最好让每位成员都有所依靠。
张先生的家庭属于典型的小康富裕型三口之家。月收入较高、结余丰富,同时有不错的理财意识。
简单计算后我们发现,家庭收入的使用状况为:家庭支出占27%,股票基金等激进型投资占29%~38%,理财产品、黄金等稳健型投资占20%,其余留作备用金。看得出,分布还是较为广泛而平衡的。
只不过,就如张先生所担心的那样,由于他本人和太太都不具有商业保险保障,因此家庭抗击财务风险的能力较弱。毕竟,年幼的儿子需要长期教育金储备,同时他们也需要为健康、养老等问题早做规划。因此,我们建议张先生尽快为家庭财富筑起一面“挡风墙”。
其中,“金瑞人生保障计划”由“金瑞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根据这份保险组合,张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两部分,一是在金瑞人生保障计划中,首先享有身故或全残保障:3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若张先生不幸在等待期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当时累积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其次享有重疾保障:如张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主险合同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继续有效,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主险合同若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则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若张先生不幸在等待期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第三,转换年金:张先生可使用合同的转换年金功能,可在他退休后,申请将保单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或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补充养老账户。
第四,红利分配:假定未发生附加险理赔,那么,张先生可获得层层累积的红利保额,发生保险事故后,受益人关爱金可能更高。
在568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中,享受:意外身故保障40万元,意外伤残保障40
万元,意外烧伤保障10万元;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以上可报销费用按80%给付,年限额10000元;以及意外住院补贴100元/天,每年10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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