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在出售之后,销售者的责任一般不会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消失,作为补偿特性的保险产品更是如此。
保险理赔,即处理赔案,是在保险标点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对被保人所发生的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履行经济补偿义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理赔是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并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寿险理赔注意事项:
1出险通知:
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在索赔过程中,及时通知的原则的执行是十分重要的。及时通知可以使保险公司能立即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任何迟延都会使调查工作进度变慢,从而引至理赔时限的延后。
相关提示:
人寿保险的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名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消灭。
2索赔
理赔的发生,直接由索赔引起。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索赔是指被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行为,也是被保人实行其保险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及其它相关方面,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请求。
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请求后,理赔的程序因此启动。
相关提示: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购买保险时候先要确定,自己是要为自己买个什么样的保障。
下面以意外保险为例,来具体阐述: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
造成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例如,一个人,在购买意外保险后,当合同正式生效后出险。(撞伤,摔伤,切菜受伤,走路楼上掉东西下来打伤,等等都属于非疾病或故意导致的受伤,凫\通称为意外出险。)这样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
有的保险代理人因为个别没给客户讲到位,几自己以为说2个字(意外)客户就真的全理解了,所以等别人住医院时候,就出现理陪纠纷!
意外保险还有一种不赔,就是犯法的引起出现的都不赔。
凿例如:
一个人醉酒驾车,结果自己撞在绿化带,然后住进医院。从出险性质上来看,击他就是意外导致住院,是在意外保险保障范围,但他却是醉酒驾驶违反交通法,所以在犯法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对他进行不给予理赔!
4理赔的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按照近因原则,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已成为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
对于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因即为近因。
对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持续地起决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为近因。如果该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就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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