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不同类别的职业其职业风险系数不同,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它与普通人寿保险不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等作为费率拟定的标准,而是按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职业危险越高者意外伤害险保费就越多。
因此,在客户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将其工作与职业风险系数表进行相应的比较,不同的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风险系数来定。一般按照职业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直到六类职业。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就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如被保险人发生了职业变化,保险公司会依据其职业风险系数表,对被保险人做出拒保、加费、不变或减费的决定。
所以职业变动可能侩影响保单的风险等级跟着变动,等级愈高,表示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愈高,因此保费也会相应提高。比如,公司外勤的风险系数就比内勤的风险数高,那么投保意外伤害险时两人的保险费率也不会相同。
风险系数变了如何算保费?
具体来看,某些高危险性质的工作如战地记者、海难救助员等,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列为“拒保”项目;而意外风险较高的建筑工人,一般公司会将其列为四类或五类职业;出租车司机一般是三类或四类职业。这些风险高的人群,投保意外险的费率也较高。
若由内勤等风险低的一类职业转变为高等级职业,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者加费。加费是按照职业变更之日起按照差额追加未到期部分的保费。如公司行政人员刘先生,属于一类职业,投保40万元一年期意外险,年缴保费760元,在保单生效日后三个月转为销售工作,变为二类职业,年缴保费应为960元,他需要追加未来九个月内的保费(960-760)*(9/12)=150元。
若工作危险性降低,当然还可以拿回部分保费。减费的计算方式与加费类似,是由职业或职务变更之日起按差额退还未到期保费。例如:程小姐原本是第二级外勤人员,投保100万元一年期意外险,年缴保费1940元,在保单生效日后四个月转为第一级内勤工作,保费则降为1590元,若她主动告知,则可退还剩余八个月所溢缴部分的保费(1940-1590)*(8/12)=233元。
如果未主动告知职业变更,却又因工作意外导致出险,被保险人理赔时最后会面临两种结果。一种是若变更后的职业尚在承保范围内,将按保费比率理赔。另一种是若被保险人变更的职业为保险公司所列明的拒保职业,则保单就无效了,事后一分理赔金都拿不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