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婚姻爱情保险” 是保障,还是噱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日前,某网上保险超市联手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内唯一一款针对女性的爱情婚姻险种”,吸引了不少眼球。婚姻的得失真的可以用“风险单位”计算出来?爱情可以凭靠购买保险来保鲜?

  记者从保险条款中看到,此款名为“红玫瑰”的婚姻爱情险其实是由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附加了女性重大疾病保险的打包产品。其创新之处在于,只有已婚女性才能做被保险人、生存利益仅给女性等特殊安排,突出了婚姻中更容易受损害的女性利益。但将“婚姻爱情保险”这一时下容易引起关注的概念打出,也不乏制造噱头之嫌。

  婚姻爱情险是“旧瓶装新酒”

  随着征婚节目、征婚网站以及以婚姻生活为题材的电视剧的火热,男女爱情婚姻问题成为时髦的社会话题。近日,一款名为“红玫瑰”的保险产品打出“婚姻爱情险种”的旗号问世。婚姻和爱情的“风险”真能被锁定?

  记者从这款保险的合同上发现,该保险条款颇有“旧瓶装新酒”的意味。这款年金保险的保险人在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地、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当然,该保险条款也有创新之处,比如只能卖给已婚女性(即只有已婚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等。

  以“生命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生命附加红玫瑰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25岁,选择缴费20年,每年存入17510元,保险期间50年,主附险保额分别为2万元和10万元,被保险人(婚姻中的女方)可以获得如下保障:26岁开始,每年领取生存保险金=当年有效保额×所经过保险年度数÷100,共领取50次,每年递增1%;20年后返还已交保费350200元,以及终了红利;女方也可选择将满期保险金转换为逐年领取的年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女方不幸身故,则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方能拿回所缴保费,加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以及终了红利,另按照附加红玫瑰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额外给付身故保额。

  另外,保险期间,女方可享有39种一般重疾和3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障,保障额度10万元;2种女性特定疾病保障,每种可额外赔付2万,最高额可达4万元;6种女性特定疾病手术保障,每种可额外赔付1万,最高额可达6万元。

  如果女方没有申请领走生存保险金,保险公司将自动把这笔钱作为保险费划入个人的万能险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最低保证年利率2.5%)。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