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2011,2014,2017……2058,每三年能够领取一次800元,即保额1万的8%。
2.2009年起每年领得分红,红利可以现金领走,也可以累积复利生息,且不扣利息税。
3.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内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不计利息退还保险费,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万元,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4.如果合同成立一年后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
5.被保险人生存到80岁,保险公司给付3万,即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6.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一年后,患条款中所列的12种重大疾病任意一种或几种,凭诊断证明保险公司给付3万元重疾保险金,即保额1万的3倍。合同终止。此款保险的
特点:
健康储备,安然无忧,
养老保障,美满幸福,
抵御通胀,资产保全,
生存给付,终身受益,
累计分红,额外收益。
是兼具养老、重疾与投资的产品,是精心呵护人生风险规划的途径,是尽享金色之阳的新型理财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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