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利益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未满四周岁,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利益:
对于教育金这一项,具体领取方式如下:
15、16、17岁每年领取高中教育金额为基本保额的10%;
18、18、20、21岁每年领大学教育金额为基本保额的20%;
22、23、24岁每年领取研究生教育金额为基本保额的20%;
25岁领取创业金为基本保额的30%;
每年可以享受红利,可以累计生息至25岁时一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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