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购买人寿保险后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一起来看看购买人寿保险后要注意哪些事项?
①要再次认真阅读保单条款,确信自己能够理解。要注意检查收到的保险合同是否完整,除了保险单外,通常还包括保险条款,现金价值表,客户保障声明书,缴费凭证,费率表等文件。
②妥善保存保险单:将保险单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记下公司名称,险种名称,保单号码及保险金额。如有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补发。保险单是您购买了寿险的主要凭证,在您向寿险公司索赔,申请变更合同内容或其他服务时,必须要提交保险单。
③将投保情况告诉受益人。
④要按时交纳续期保费。
⑤要遵守通知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住址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寿险公司。
⑥不要轻易退保:如果遇到中途缴费困难,可以优先考虑其他办法。
⑦定期检视保单:根据您的保险需求,支付能力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定期检查购买后寿险产品是否仍然符合目前的需要,必要时应考虑增加或减少保额。
⑧了解投诉途径:如果遇有不满意的地方,可视情况分别向寿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投诉。
六、怎样向寿险公司索赔
保户买寿险的最终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时,或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能够得到寿险公司的赔偿或给付。因此,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联系,以书面形式通知寿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当被保险人发生疾病、伤亡等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寿险公司。否则保户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寿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
当被保险人达到领取保险金的年龄时,保户为了自身利益,当然也应及时向寿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
2.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通常包括:
①给付申请书;
②保险单;
③最近一次缴费凭证;
④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
⑤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详见条款)。
3.我国《保险法》对理赔时间作了一定要求。
①寿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保户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否则,将赔偿保户因此受到的损失。
②寿险公司自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在最终确定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③如果寿险合同无效,或有欺诈行为,或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寿险公司就会下达拒赔通知书。
④保户对理赔结果不服或有异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七、寿险拒赔原因种种
投保人购买寿险主要是为了能在出险后获得经济补偿,但是也有一些投保人在出险后遭到拒赔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原因:
1,未履行按期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赔。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寿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人可以拒赔。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4,保险事故属于除外责任的,除外责任详见条款。
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6,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
7,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
8,超过了索赔时效。
以上是寿险拒赔最常见的几种原因,通过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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