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另一方面,大部分投保人缺乏合同意识,很少细看条款,或者对保险业务员过于信任,甚至出现单凭保险业务员所说的就当作标准了,连内容都不看一眼就直接签了字。这些冲着业务员推销时的“好处”购买了保险,一旦发生了意外需要理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交了冤枉钱,买的保险根本就“不保险”。但发生纠纷,有些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却是无可奈何。保险跟其他消费品一样,买东西之前,应该也挑清楚看明白。
潜规则C:先“掏钱”后“了解”
一些市民打来的投诉电话,不少是因为对保单不了解,而最终造成了纠纷,有些因自己对保险条款的“误解”而后悔莫及。事实上,很多保险业务员在参保前期都不愿意或不主动出示相关险种的合同文本让客户详细阅读了解,签订合同前没有将保险合同的条款全文交由消费者熟知,更别说推销保险清晰说明保险产品的免除责任以及退保损失、10天犹豫期等等。
另外,保险售后服务相比前期签约存在明显的反差,消费者投保后发生争议时保险公司总是推卸责任,或故意拖延时间等。因为保险公司的规模等不同,存在理赔服务承诺的差别;因为赔保涉及的金额多少,存在着理赔速度的快慢;相对来说,规模大些信誉好些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相对让人放心一些。
潜规则D:搭售保险单
在车险中,有车主不能享受选择维修单位,甚至有一些车险定损、维修等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的情形,这些都让消费者非常无奈。更在有些时候,保险也出现捆绑销售的情况,存在同一窗口购票搭售保费单的现象,如去车站买车票,售票员有时直接把保险费用加在车票上,而不是事先询问分开说清楚。对此,买车票本身就是应该享受一种安全的服务,含有一定的保险意味。即便要买保险,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不能硬塞,更不能如此捆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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