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关系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该具备保险利益关系。我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我们提醒大家,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你和被保险人之间有无保险利益关系。
提示2: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需要亲笔签名
《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所以,大家在给自己挚爱的人投保时一定要注意让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字。如果遇到不会写字的人,一定要按上手印表示其投保的真实意图,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在出现保险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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