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医疗:因意外或疾病(合同生效30天后)必须住院治疗的,需到我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司对每年度180天内所产生的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80%报销,以33500元(含小手术)为限,如需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可再报销30000元;
3、意外医疗:因意外所产生的对身体的伤害,必须进行治疗,需到我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司对每年度180天内所产生的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出100元的部分进行报销,以20000元为限;
4、意外残疾:因意外所产生的对身体的伤害,构成残疾标准的,分别按七级三四项残疾内容中的其中一项进行赔付。
二、家庭责任:
1、疾病身故:因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交费期满后),我司赔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累积分红,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因意外身故(交费期内),我司赔付10万元+(10~12.5)万身故保险金+累积分红,合同终止;因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交通工具身故,再特别赔付(10~12.5)万身故保险金。
三、分红:每年享受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不低于实际经营利润的70%分配给客户。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产品具体利益以条款为准) (文章来源:平安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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