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载投保备嫁妆
1997年11月,经朋友推荐,郭先生为8岁的女儿投保了一份子女婚嫁金保险。在签署了一堆文件后,他从保险公司获得了一张小卡片——保险证。保险证背面记载:“年缴费2000元,起保日期1997年11月5日,缴费期限14年,自1997年11月5日至2011年11月5日,期满领取婚嫁金金额65731.87元。”
14年弹指一挥间,很快到了领取婚嫁金的时候。不到3万元的支出,如今能领取一倍多的保险金,这要是存银行,早就贬值得欲哭无泪了。面对飞涨的物价,郭先生不禁对自己超前的理财理念沾沾自喜。
保金缩水起纷争
然而,当郭先生去领取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支付54732.01元。保险公司告诉郭先生,根据投保时他在保险公司留存的投保单及保险公司《子女婚嫁金保险条款及所附金额表》显示,应当给付给郭先生的保险金是5473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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