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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质押贷款“填补”短期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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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几年前,王先生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人寿保险。今年5月,他谈了一笔煤炭生意,急需资金支持,但还有10万元现金缺口。经查询,王先生的保单符合贷款条件,于是,在他提交申请后,保险公司迅速为其办理了保单贷款业务,10万元的贷款金额在20小时之内便到账。

  从王先生的经历中可以发现,在遇到短期资金紧缺时,保险客户不需要通过退保等方式填补资金缺口,只要办理保单贷款即可及时解决问题。尤其在目前银根收紧的情况下,保单质押贷款不失为一种快捷的短期融资方式。

  储蓄性险种可申请贷款据了解,保单能做质押贷款是以它具有现金价值为基础,并非所有的险种都适用于保单贷款。像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不可以作保单质押。而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分红险以及养老险、年金险等保单,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一般只要投保人交纳保费超过1年,保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可以作质押贷款。当然,也有部分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已支付2年(或2年以上)保险费或趸交保险费,且贷款总额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70%,可申请办理保单贷款。

  除了保单要具有现金价值外,有些保险公司还规定,已发生保费豁免、减额付清的保单,不能进行贷款。

  保单质押后保障功能不变投保人的保单在办理质押贷款后仍具有保障功能,即客户在申请保单贷款后,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仍旧可以申请理赔,而且并不影响保险理赔时效。此外,分红险客户在贷款期间也不影响保单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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