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购买保险时候先要确定,自己是要为自己买个什么样的保障。
下面以意外保险为例,来具体阐述: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
造成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例如,一个人,在购买意外保险后,当合同正式生效后出险。(撞伤,摔伤,切菜受伤,走路楼上掉东西下来打伤,等等都属于非疾病或故意导致的受伤,凫通称为意外出险。)这样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
有的保险代理人因为个别没给客户讲到位,几自己以为说2个字(意外)客户就真的全理解了,所以等别人住医院时候,就出现理陪纠纷!
意外保险还有一种不赔,就是犯法的引起出现的都不赔。
例如:
一个人醉酒驾车,结果自己撞在绿化带,然后住进医院。从出险性质上来看,击他就是意外导致住院,是在意外保险保障范围,但他却是醉酒驾驶违反交通法,所以在犯法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对他进行不给予理赔!
4、理赔的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按照近因原则,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已成为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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