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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阳光金泰福万能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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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营业员杨先生有社保,想补充一份商业保险,要保身价、重疾、意外、意外医疗等。
  3、意外伤害金10万元,(意外事故金10万元,意外残疾金1万至10万元,意外烧烫伤5万至10万元)

  4、意外医疗金5000元/年,意外伤害门诊、住院费100元以上全报,但每年报销总额不超过5000元。

  5、持续交费奖金,从第四年起,按时交费奖当年交费的2%;

  6、平平安安享受现金价值:特别提示,表中数据是根据通常情况估算的,实际利益或高或低是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决定的。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稍作改变,头两年每年追加4000元,基本保额下降到15万元。即共交保费6。8万元,基本保额15万元。

  保障利益:

  1、身故金15万元或账户价值的105%,取较大者;

  2至5条同方案一;

  6、账户价值见上表后两列。

  作者:黄祥武,阳光人寿

  案例参考

  阳光金泰福万能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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