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填“被保险人”保单意义大减
一次偶然的机会,沈老伯认识了一位保险代理人,在她的热情介绍下,沈老伯花了2万元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不过代理人告诉他,因为沈老伯的年龄“超标”了,故不能作为“被保险人”,同时,若沈老伯为自己的儿子、女儿投保,或是为外孙、外孙女投保是份很好的礼物。在保险代理人的循循诱导下,沈老伯最终将女儿填写为了“被保险人”,而自己作为“受益人”。
之后,沈老伯在这位保险代理人的推荐下,以相同的方式又投保了多份保险。
直到最近,沈老伯才发现,这样填写保单的结果是,只有当女儿发生了保险事故,也就是去世后,自己才能获得赔偿。“这可与我当初的想法完全相反啊!”沈老伯说,他所希望的保单,是在自己出险后,比如身故后,家人能得到理赔的一种保障,但现在,却成了孩子出事他获益,“我女儿那么年轻,我要等到她出事才能受益,这不是很荒唐吗?”他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无独有偶,沈老伯身边不少老年朋友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因为本身年龄较高,所以保险代理人都会建议将老人的子女作为“被保险人”,这样一来,实际受到保障的是年轻人,而出险后的受益人则成了老年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含义很明确
为什么说这样的填写方式违背常理呢?我们先来了解下“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含义。
所谓“被保险人”,就是保单实际保障的对象,也就是当这个“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根据约定予以赔偿。赔给谁呢?赔给“受益人”。所以按常理,父母通常会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而子女作为“受益人”。这样做,就能在自己出险后为子女送上一份关爱。当然,我们有时候也会将年幼子女作为“被保险人”,父母作为“受益人”,这则是希望万一子女出险,父母能有个精神安慰。
但类似沈老伯这样填写寿险保单就很不科学了。因为沈老伯的年龄较高,发生身故的风险远高于子女,根据生命的自然规律,要等到子女身故时他才能领取保险金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更重要的是,这违背了他原本的保障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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