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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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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其实质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确定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保险是一种无形的特殊商品,确切地讲,保险是一种合同约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法》第九条第一款对保险合同下的法律定义是: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

  保险人和投保人作为保险合同建立的保险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这充分体现了国家保护合法当事人正常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

  一旦保单签约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保险责任将受到法律保障,不得随意更改。双方必须一诺千金,如约履行。

  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无论您把投资寿险视为家庭投资理财的一种方式,还是作为转移、化解风险的一种手段,都要认真对待。因为它不像其它商品一次性投资十元、百元甚至上千元,不喜欢可卖、可换,也可束之高阁或弃之重新购买。投资寿险则复杂得多,至少有两点要清楚:一是很多险种一经签约,不可随意退保;二是即使有些险种可以退保,但投保人要“损失”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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