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五年前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单,年交保费6000多元,但最近陈小姐的工作发生了变化,她感到负担太重,于是想到了退保。其实,陈小姐完全可以利用保单的一些“特殊功能”帮自己渡过难关,并且继续拥有一定的保障。
减额缴清:现金价值抵缴保费
几乎所有长期缴费、具备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如养老险、分红险、两全保险、健康险以及终身寿险等都可以减额缴清,即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的净保费,投保保额相对较低的同类保险。
如陈小姐选择减额缴清,按照保险公司的现金价值表,目前陈小姐保单的现金价值为20300元,这样,陈小姐可以将20300元作为趸缴保费,一次性投保,这样,陈小姐还可以享有一定的身故保障,但保额将降低至6万元。
特别提醒:
保险公司通常对减额后的保险有最低要求,有的要求保险份数不得小于0.5份;另外,投保人一般要缴足2年保费且保单生效满2年后,才可申请减额缴清,主要是因为保单前两年的现金价值比较少。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减额缴清时,不要超出60天的宽限期,否则为无效,并要提出书面申请。此外,有的公司还规定,减额缴清后的保单不能进行保单质押、不能增加附加险、不能加保减保等。
保费垫缴:短期内还能有保障
很多保险公司的投保单上,都有“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一栏,通常设有“保费自动垫缴”和“中止合同”两项。一旦选择“保费自动垫缴”,当投保人超过宽限期(60天)仍未交保费时,就会由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垫缴当期保费。另外,也有不少公司默认保费垫缴,消费者投保前应问清楚。
保费垫缴可以在短期内缓解投保人的缴费压力,在此期间,所拥有的风险保障不变。但前提是保单要有足够的现金价值。
例如,陈小姐的保单目前有20300元的现金价值,可垫缴三年多的保费,即每年6000元,各项保障不变。三年后,陈小姐的经济状况好转了,只要在缴付利息后继续缴付保费,保单利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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